如何认定承租房的同住人
承租房原承租人为我爷爷,户口有我父亲和小伯伯,一直由我父亲和小伯伯住,后我父亲去小三线户口未迁出,爷爷死后应我父亲不在上海承租人改为小伯伯,85年我们全家回来,住在该房屋,期间小伯伯和其他人户口均迁出,到90年我父亲单位分房,搬离该房,93年应要买单位房也把户口迁出,但房屋一直由我父亲拜托邻居打理,按时交纳租金30年,现在我... 展开
其他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已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按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 展开
2015-05-15 11: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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