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4月在长沙岳麓区通过中介签了一份经济适用房买入合同,房产证日期为2014-3-20。 签合同时不知道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的。交了两万定金。房主说自己会去找关系转成商品房后过户并承担交易税,网上查到经济适用房没过五年是不能销售的。他们通过关系转成商品房卖给我,我会存在哪些风险呢?另外,我除了承担3.88... 展开
你好!我在今年4月在长沙岳麓区通过中介签了一份经济适用房买入合同,房产证日期为2014-3-20。 签合同时不知道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的。交了两万定金。房主说自己会去找关系转成商品房后过户并承担交易税,网上查到经济适用房没过五年是不能销售的。他们通过关系转成商品房卖给我,我会存在哪些风险呢?另外,我除了承担3.88%的税金外是否还有其它税需要承担??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中介让这合同作废?请赐教,谢谢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