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套房子,钱是1月20多号付掉的,房款已付清,合同当天就签好了,房开说合同要房管局审批,一两个月就有,但是到现在还搁在他们自己办公室里迟迟不拿去审批,说先把那些办按揭的业主的合同拿去审批,我人亲自过去跟打电话过去都说几个月以后给你,有时甚至说交房子前会给你,房子是2016年底交付,如果没合同在手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有没有法律... 展开
我买了套房子,钱是1月20多号付掉的,房款已付清,合同当天就签好了,房开说合同要房管局审批,一两个月就有,但是到现在还搁在他们自己办公室里迟迟不拿去审批,说先把那些办按揭的业主的合同拿去审批,我人亲自过去跟打电话过去都说几个月以后给你,有时甚至说交房子前会给你,房子是2016年底交付,如果没合同在手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有没有法律保障,请法律人士给个指示。目前合同还是放在售楼处的办公室里,他们不拿合同去备案的话,我有权利退房吗? 合同上写明: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备案. 但是现在已经超过30天了,还没有拿去备案. 有什么可以解决的措施吗?如果可以退房的话,房开是全责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