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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卖房子,附加条款里有“买房可指定过户人”,现在买家要我和别人做资金监管看,已确定他们做abc单

签合同卖房子,附加条款里有“买房可指定过户人”,现在买家要我和别人做资金监管看,已确定他们做abc单,可以根据合同中,买方某时间内做资金监管这条,拒绝与其他人履行合同吗?怎么维权?谢谢。
张张4|2015-05-08 13: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喜洋洋107

“买方可指定过户人”这条是双方自愿的约定,所以你有义务配合与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办理过户手续,按以往判例,abc单也有判有效的,所以,你要维权可能要从其他方面入手,看对方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根本违约情形。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15-05-08 13:17
来自北京市

斯普林斯特

看不懂什么意思
2015-05-08 14:02
来自北京市

teammilly

如卖方违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015-05-08 13:53
来自北京市

luoli897

要看具体合同是如何约定。
2015-05-08 13:47
来自北京市

feifeiluck

带上材料找律师面询。
2015-05-08 13:33
来自北京市

fxj0808

要仔细查看合同,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2015-05-08 13: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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