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在郑州东区接了一个家庭旅馆,上家与我们达成书面协议转让,转让费6万元。但与房东见面时,一楼房东以“租赁这么多年,都没签过合同”为由,没有和我签合同(期间转让人也说房东人好,他以前没签,不用签合同),现场口头答应我3至5年不会用房。但接店不到一个月,房东又说要房,要给家里老人居住,我说你不是答应不用房吗?她... 展开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在郑州东区接了一个家庭旅馆,上家与我们达成书面协议转让,转让费6万元。但与房东见面时,一楼房东以“租赁这么多年,都没签过合同”为由,没有和我签合同(期间转让人也说房东人好,他以前没签,不用签合同),现场口头答应我3至5年不会用房。但接店不到一个月,房东又说要房,要给家里老人居住,我说你不是答应不用房吗?她以近期老人检查身体不好需居住一楼为由,要求必须收房,我和她协商,最后的宽限结果是可以经营到10月份,但现在必须把房租交到10月份,而且每个月房租上涨200元。今天还让我写字据,同意10月份搬离。如果仅让干到10月份,我的转让费可就亏进去了,这期间就是再转让我也得至少赔一半。针对以上情况,由于本人没有签合同,完全处于被动,心里非常着急,不知有没有办法解决,请给予指点!感谢为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