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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居间协议后,不想卖房了。

本人于5月1日签订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因老婆反对,因此3号电话告知中介,房屋不能卖了。(定金1万元,由卖方直接给付给了中介,我未拿到钱,但是在中介方出具的格式收据里签字了。中介给我出具了收据)签署居间合同时,中介并未就违约责任等尽到告知义务,并且支付首期的款项约定日期为近1个月,这与通常的7到10天时间不符,中... 展开
sharylly|2015-05-07 16: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arwan

据你所述,你已经取得买方的谅解,只是与中介之间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买方付的定金如何退回,另一个是中介费支付多少。定金,中介是无权保留的,买方应当由其交给中介的证据,可与其联系;中介费应当按照中介所做的实际工作来确定,不能任其随意决定。上述工作都很专业,不做好准备工作去做这些事情,可能会对事情的解决起到不利的后果,建议您来电详谈。
2015-05-07 17:53
来自北京市

天涯思思

这么跟你说吧朋友 相当的合理    只有把买方和中介叫来做在一起 好好的聊一聊   能少赔点是点吧
2015-05-07 17:51
来自北京市

youqi2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即可解除合同。
2015-05-07 17:32
来自北京市

狡狐

建议你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5-05-07 17:24
来自北京市

斯普林斯特

有具体需要,可以约见律师当面咨询。
2015-05-07 17:13
来自北京市

起个名真累

不想继续履行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2015-05-07 17: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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