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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购买一小产权房,老板当时写一收条:今收到XX购房金壹拾柒万,此房作价叁拾万,乘余壹拾

2013年12月购买一小产权房,老板当时写一收条:今收到XX购房金壹拾柒万,此房作价叁拾万,乘余壹拾叁万,其中捌万在2014年2月底交清,再余的待房证办好,一次性全部付清,此交款协议双方必须履行,不得违约。(由于其房证到现在没办下来,其中捌万还未交清,其要利息,)问我要不要履行违约责任吗,收条中没有违约条款。
江堰|2015-05-05 11: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idy430a

你好!需要结合房屋情况,协议约定分析。
2015-05-05 1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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