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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抵押的房产因地震倒塌了,还需要继续还房贷吗?实际中是怎么操作的?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很多条款都可以因这个因素免责,那震毁后是否可以同样免责?
irishu3000|2015-02-12 12: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564335

按照中国法律和银行的规矩,房子没了,贷款人也不能停止还贷。但是对于可怜的灾区人民,最好的做法是——“就不还”。有本事,把房子收回去呀。
2015-02-12 14:37
来自北京市

马家均

只是房子倒了,人在,这钱肯定是要还的。因为这钱跟房子也没什么太直接的联系,房子为抵押物而已,但是抵押物损毁不意味着钱可以不还。但是人如果不在了。我就不清楚了。——现实是如果一个人死了(好吧就算死全家了无继承人)欠了一屁股债,如何处理的?
2015-02-12 13:32
来自北京市

songable

在你买房子的时候,如果要贷款,银行会要求你同事签一份保险合同,一旦因为自然灾害造成损毁,保险公司会负责赔付。
2015-02-12 13:40
来自北京市

landlist

不能选择违约,然后让银行拿去抵押物?
2015-02-12 13:20
来自北京市

steamy

换一个想法,你分期付款买了一个单反,路上单反被摔坏了,你还继续还单反的分期么?当然这只是道理上讲,从实用角度讲,就像楼上说的样,就是不还,是最划算的.......
2015-02-12 13:12
来自北京市

宣城太守

说最熟悉的公积金贷款。真正处理的时候,一般损失不严重的,该还还是正常还吧。公积金中心会给一个延期的范围的。这个范围你不计逾期,不计罚息。据查,汶川的时候是六个月。而且,还可以减免利息啊什么的,这个就看各个中心怎么规定了。反正怎么规定,也不会太过分,毕竟是政府领导下的民生类单位,肯定会让大多数人过得去的。下面说损失严重的:这完全看你贷款时候所签订的担保方式是什么了。假如:选择的是抵押贷款。那你,豁出 展开
2015-02-12 13:00
来自北京市

diaoa

住房贷款针对的是买房“消费行为”。抵押物房产仅仅是一种担保方式。也就是说贷款申请人为第一还款来源;抵押物则为第二还款来源。稳健的银行经营应当重视第一还款来源的甄别。如果房产灭失也只是第二来源丧失,而不影响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个人。一般住房贷款合同中规定了,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追加抵押物或者能覆盖债务的保证措施。抵押只是担保的一种。在因自然灾害的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往往个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也可 展开
2015-02-12 14:32
来自北京市

白色多瑙河

额,刚刚在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回答了一遍,一刷新居然又看到了这题,直接复制吧房贷按揭合同是一种混合合同,一般有借款、保证、抵押三项合同的内容,有的还兼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不能按时还贷,开发商可回购房产),若房屋损毁,则两种情形考虑:1、房屋未交付使用,风险由开发商(出卖人)承担。2、房屋已交付使用,风险由购房者(买受人)承担。在第二种情形下,抵押合同因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不能履行,但并不影响借款、 展开
2015-02-12 14:24
来自北京市

shou21

要还的,法律上的其他知友都说了。我说下身边碰到过的。胶州路大火,上海1幢楼烧了,我们有客户的房子在其中,贷款还有几十万,客户后来不再归还导致贷款逾期。贷款转坏账,后来由政府资金划拨归还了贷款,利息当然是收不回来了。
2015-02-12 14:13
来自北京市

奥黛丽大宅

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银行人士解释,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
2015-02-12 13:55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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