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刚刚在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回答了一遍,一刷新居然又看到了这题,直接复制吧房贷按揭合同是一种混合合同,一般有借款、保证、抵押三项合同的内容,有的还兼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不能按时还贷,开发商可回购房产),若房屋损毁,则两种情形考虑:1、房屋未交付使用,风险由开发商(出卖人)承担。2、房屋已交付使用,风险由购房者(买受人)承担。在第二种情形下,抵押合同因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不能履行,但并不影响借款、 展开
额,刚刚在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回答了一遍,一刷新居然又看到了这题,直接复制吧房贷按揭合同是一种混合合同,一般有借款、保证、抵押三项合同的内容,有的还兼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不能按时还贷,开发商可回购房产),若房屋损毁,则两种情形考虑:1、房屋未交付使用,风险由开发商(出卖人)承担。2、房屋已交付使用,风险由购房者(买受人)承担。在第二种情形下,抵押合同因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不能履行,但并不影响借款、保证合同的履行。因此,这个钱还是要还滴。不过呢,我们法律之上有政策啊,党的政策亚克西。。。在汶川地震后,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四不政策”等,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因地震导致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的,不催收催缴、不罚息;对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但是呢,这个债并不是说一笔勾销了,银行仍有追索权,在借款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会追的。PS;要是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购房者的风险会小很多,具体就不赘述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