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帮您解答一些问题。首先,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是给卖方规定,是针对房屋出卖方盈利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以前1%个税的时候,市场潜规则里都是由卖方转加到买方人头上的。如果天津的20%个税强制执行的话,以我对这个税种的理解,最可能出现的一中情况是:买卖双方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就要看交易达成时双方的协商情况了!!不过,20%真正能收起来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它需要很多的条件限制的!!回 展开
您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帮您解答一些问题。首先,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是给卖方规定,是针对房屋出卖方盈利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以前1%个税的时候,市场潜规则里都是由卖方转加到买方人头上的。如果天津的20%个税强制执行的话,以我对这个税种的理解,最可能出现的一中情况是:买卖双方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就要看交易达成时双方的协商情况了!!不过,20%真正能收起来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它需要很多的条件限制的!!回答完毕,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