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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及房屋损坏赔偿的问题

94年的时候,经过申请审核,镇级人民政府批准一块地给我家,用作养鸡场的修建和经营,并签发盖章了一份《河北省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没有别的证明文件,比如地契之类的。请问我们可以买卖这块土地和地上建筑吗?地下因煤炭开采导致地上房屋损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向谁寻求赔偿呢?那块地方的居民都面临着搬迁,我家的养鸡场可不可以得到搬... 展开
扛炸弹的猪|2013-08-16 09: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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