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契约条款冲突的问题(来自北京日月天地小区)
我是甲方(卖方),跟乙方签了房地产买卖契约,上面写的8月30号付清,结果房子早都过户了,现在剩下的余款还没给我。具体条款是这样的:正文第二条: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书房地产成交价格味人民币XX万元整,乙方由2012年8月30日前两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贷款正文第五条: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违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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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是贷款支付方式,我的意见就不必追究逾期几天处罚滞纳金了,公积金贷款手续麻烦,不是买方能够掌握的,买卖过程双方是不是诚意善意的一看就知道了,不应该计较那些小节,顺利地把房子卖掉,不被人骗就行了。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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