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年前贷款给老人买房,现在二姐要求过户,合理吗?
我20年前贷款给老人买房,二姐说方便孩子上学要求过户。现在二姐退休了,托亲朋好友找老人,提出先分房子再养老的要求。您认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房屋的登记证书持有人。如果您在20年前贷款给老人买房,那么房屋登记证书上的所有权人应当是您而非老人。因此,您在法律上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如果二姐要求过户房产所有权,需要您自愿同意并进行相关的过户手续。如果您不同意过户,二姐无权强制要求过户。在处理此类家庭财产纠纷时,建议您与家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分歧,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调解机构的帮助,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2024-03-26 00: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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