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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男方要求搬离女方名下的房子,合理吗?

夫妻离婚后,男方是黑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付了首付款。男方要求这个月底前搬离房子是否合法?
半个半仙|2024-03-14 10: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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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男方要求搬离女方名下的房子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共同还贷,且未经过协商一致或法院裁定,男方不能单方面要求搬离。其次,如果房子是由女方个人在婚前购买或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男方在离婚后无权要求搬离,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给付过部分购房款项或有其他权益证明。最后,如果房子是在离婚过程中共同协商确定归属于女方,男方也应遵守相关约定,除非另 展开
2024-03-15 05: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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