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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房子给女儿,没过户,房子算女儿的吗?

离婚协议书上写了一套房子给女儿,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因女儿未成年且过户费昂贵未过户。这套房子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女儿?
ask2873806753|2024-03-06 18: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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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女儿所有,但未进行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原房产证上的持有人。房屋归属权的变更需要通过过户手续来完成,仅有离婚协议书并不具备过户的法律效力。因此,若要确保房屋归属权转移给女儿,必须进行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包括契税、产权证办理费等,具体费用以当地规定为准。建议您尽快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并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书,以保障女儿的合法权益。
2024-03-07 07: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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