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采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及时关注用于还贷的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还贷情况以确保有效扣款。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建议在还款日前及时通过办理补缴业务补足资金。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活期储蓄存折(卡)(原件),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线上办理需操作添加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采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及时关注用于还贷的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还贷情况以确保有效扣款。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建议在还款日前及时通过办理补缴业务补足资金。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活期储蓄存折(卡)(原件),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线上办理需操作添加个人子账户(已有子账户的可忽略此步骤)、托收登记(已办理托收登记的可忽略此步骤)和补缴业务,将差额部分补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缴存业务)操作指引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7143247.html注意:一般工作日当天14:00以前办理的补缴当天到账,14:00以后办理的补缴到账时间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工作日为非周末、法定节假日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不进行业务记账)。借款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定期还贷补充,定期还贷补充功能只是每月在托收日根据您设置的金额自动划扣相应金额补缴进公积金账户(即不用每月手动操作补缴),不会判断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且补缴进公积金账户的金额存进个人子账户,个人子账户的金额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商贷按月还贷划扣。注意事项:1.定期还贷补缴托收日选择范围为1-25日。2.当月定期还贷补缴失败累计达3次则会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缴业务,当月再次办理需次月开始生效。3.需有按月还贷提取的职工才能办理该业务。4.若定期还贷补缴发起日为非工作日,则需下一工作日才能进行记账。5.已非按月还贷提取的提取人,定期还贷补缴会发起失败并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缴。6.定期还贷补缴发起日若您已有未办理完成的个人补缴业务,则当天不会发起定期还贷补缴;若您仍需当月继续发起定期还贷补缴业务,可重新修改托收日,则当月会在新的托收日发起业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