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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套经适房没有分割条件,我能否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

离婚后,我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没有符合分割条件。当初房产登记是以共同共有的方式登记的,我是否可以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
ask3793774523|2024-02-07 14: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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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20915447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如果经适房没有分割条件,您是不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的。经适房是指由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专门用于保障低收入家庭居住的房屋。在离婚后,经适房的产权归属一般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来处理的。如果您希望将经适房过户到您的名下,首先需要与前配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经过房屋管理部门的审核和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展开
2024-02-08 01: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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