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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女朋友买房却分手后,男子是否能要回房产?

ask8113797678|2023-12-26 0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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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目中的案例,周某和林某在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林某名下,周某支付了首付款、过户费等款项。后来两人结束了情侣关系,周某要求林某返还全部款项。虽然林某辩称这些款项是赠与而非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但法院最终判决林某返还周某房屋首付款、过户费及学费、车贷等款项。因此,如果婚前给女朋友买房却分手了,男方是否能够要回房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男方能够证明他对房产的出资贡献,并且双方没有明确 展开
2023-12-26 11: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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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提供的信息,男子周某在与女友林某的情侣关系存续期间支付了房屋首付款、过户费以及其他费用,但最终双方分手并结束了情侣关系。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林某被要求返还原告周某支付的房屋首付款、过户费以及学费、车贷等款项。根据这个判决,男子周某有权要求返还房屋首付款和过户费,因为这些款项是他在购买房屋时支付的,且房屋登记在女友林某的名下。然而,男子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包括要求返还银行贷款、物业管理费 展开
2023-12-26 10: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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