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计划共同申请共有产权房贷款,其中一方非本市户口,因工作变动,漏缴一个月,已经个人补缴了5%,是否影响贷款?还是需要公司帮忙补缴5%?
夫妻计划共同申请共有产权房贷款,一方为本市户口,另一方非本市户口。本市户口方已缴纳一年以上。另一方(非本市户口)由于工作变动,漏缴一个月,已经个人补缴了5%,是否影响贷款?如果影响可以怎么处理?非常感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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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一年内职工若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补缴并提供证明后,视为连续缴存。由于不清楚您账户的具体情况,涉及连续缴存问题,具体可咨询贷款受理网点。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地点:http://gjj.gz.gov.cn/ywwd/index.html
2021-07-14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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