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积金提取咨询
本人之前在武汉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买房,目前该公积金贷款已还清。2018年因工作原因调动到广州,现在想在广州买首套房,准备组合贷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年限均为30年。我想咨询:在组合贷款的30年内,我是否还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办理按月还贷后,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 展开
2020-09-14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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