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报告》。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您可根据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的标准判断进行申请。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tml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2)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3)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4)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并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6)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缴存认定标准1.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2.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规定逐月、连续缴存。(三)不予贷款情形: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四)限制贷款情形: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tml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