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 展开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2.办理流程(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21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湖州、中山、江门、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fwzy/201910/ae68d33a42794d4e9fbdcab5a617ba9e.shtml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