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可参见以下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2/index.html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2022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 展开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可参见以下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2/index.html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2022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2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特别提示:职工2021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1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举例:1.职工A于2021年3月12日新参加工作,在甲公司入职。2021年4月甲公司为其发放工资6000元,则甲公司应在4月为A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6000元。甲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A的基数仍为6000元。2.职工B于2021年5月18日调入至乙公司,2021年5月乙公司为其发放工资8000元,则乙公司应在5月为B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8000元。乙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B的基数仍为8000元。3.职工C于2020年8月在丙公司入职,2020年8-12月期间每月工资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丙公司发放年终奖10000元。丙公司在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C的缴存基数应为(5000*5+10000)/5=7000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