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佛山政府2017年5月31日发布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
商品住房(含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
商品住房,下同)
限购政策。(一)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二)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展开 您好!根据佛山政府2017年5月31日发布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
商品住房(含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
商品住房,下同)
限购政策。(一)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二)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时,需提供
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三)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四)境外机构和个人
购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由上可知,广州
户籍居民家庭在佛山禅城区
购买二手房也受到限制,如在佛山市没有住房的,在禅城购买住房(
新房、二手房)是需要提供“
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如在佛山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再购买。希望以上回答能解答到您的疑问,如再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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