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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不按合同约定延期交付产权证

本人购买的期房,合同上写明2016年6月交房,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是我在2019年5月才得到通知,可以领取产权证。领取后,发现产权证上日期为2018年5月。请问这种情况能追究开发商违约吗?违约截止日期是按产权证上日期还是领到的日期?按照下... 展开
ask7054992050|2020-06-01 17: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619354528

追究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2020-06-11 19:32
来自北京市

ask2578256289

你好,如果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
2020-06-10 18:46
来自北京市

ask8389200169

可以起诉处理。
2020-06-09 19:18
来自北京市

和你分手

可带合同与律师当面详谈
2020-06-08 19:14
来自北京市

ask4693120632

你好,建议你带着合同来律所具体的沟通一下案情
2020-06-07 18:32
来自北京市

ask4658587106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020-06-06 19:33
来自北京市

ask136829954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2020-06-05 19:10
来自北京市

ask2254621216

您好,请律师处理。
2020-06-04 18:51
来自北京市

ask8222883717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020-06-03 18:51
来自北京市

ask544693029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2020-06-02 18:45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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