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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

我于2005年3月向房东租了一套房子,之后经过两次续签,合同续签至2008年3月,今天(2007年2月11日)房东要求收回房屋,并给出单方面书面通知书及房东签字,要求本人于2007年3月21日24:00前搬离该住所,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且该房东没有提出任何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我想请问该房东违约的话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 展开
wsjmdcl|2012-02-23 21: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iuyue0106

如果合同期内的话您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之后没有续签的话就没有办法了
2012-02-26 17:01
来自北京市

斯雷德

请参考你们当时签署的租赁合同违约条款,一般上面除了赔违约金之外还会有相关损失费,一般买卖不怕租赁的
2012-02-26 16:01
来自北京市

wb725007007

就是110也不能强制执行,他是老几。合同为大。赔偿金就是一个月租金退还租房押金。搬家费也要承担的!
2012-02-26 13:56
来自北京市

luoli897

个体的违约责任要看你们双方当时的租赁合同是怎么签的、上面应该有关于双方相应的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他们家人没有强行执行的权力,不受法律保护,是违法的、
2012-02-26 12:20
来自北京市

之乎者也11

这是房东违约了,一般要赔偿一个月的租金,你可以先报警,他这属于恐吓行为,已违反法律
2012-02-26 12:18
来自北京市

大强欺负小强

最多赔偿一个月的房租,但是具体还是看商量的,好好商量吧,和为贵!
2012-02-26 11: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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