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我家的房子是我的舅舅在世时买给我的姥姥姥爷的,后来舅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房产证上写的是姥爷的名字。现在我舅妈的意思是老人去世后要把房子收回去,但这么多年一直是我妈妈在赡养老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妈有可能作为继承人在老人去世后继承房子吗?还有,如果姥爷在遗嘱上把房子给了其他的人,然后舅妈又要收,我妈妈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房子吗?... 展开
其他答案
房产证上是您姥爷的名字那么您姥爷去世之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子您舅舅跟您妈都有继承权,也就是说要平分的。您舅妈想独自拿回房子是不可能的。但是您妈也是不可能一个人继承该房产的
2012-03-26 18: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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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管是谁出的钱,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产权就归谁所有,两种情况,1、你舅舅在给你的姥姥和姥爷购买房子时有所协商,比如说,老人走后房屋所属归购买人等等。2、如果没有,老人走时有遗嘱继承给谁,算谁的,没有的话,就是子女共同继承,(平分继承)。你的母亲没有全部继承的条件,如果房子给你的舅妈,你也可向他们争取老人的养老平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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