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住建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刚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维持不变,即公积金新政后凡是购买新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含90平方米)以及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展开
根据苏州市住建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刚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维持不变,即公积金新政后凡是购买新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含90平方米)以及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而办理第二套、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变化比较大。从1月17号开始,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此前的30%上调到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将停止向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