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的一天,我和妻子来到一个房屋中介所,根据经济能力我们向中介公司的一个工作人员说明了:我们打算买一个15万左右的二手房,中介当时给我们介绍了几个此价位的房子,根据中介要求签了个名字,那个人说:快点签了,我带你去看房子.于是就签了字,也没有看清楚条款。在中介的带领下先看了第一套房子后觉得不满意,他又推荐我们第二套。... 展开
2009年2月的一天,我和妻子来到一个房屋中介所,根据经济能力我们向中介公司的一个工作人员说明了:我们打算买一个15万左右的二手房,中介当时给我们介绍了几个此价位的房子,根据中介要求签了个名字,那个人说:快点签了,我带你去看房子.于是就签了字,也没有看清楚条款。在中介的带领下先看了第一套房子后觉得不满意,他又推荐我们第二套。告诉我们:房子的面积是85平方,售价16万,我们觉得还可以接受,就要求她带我们去看房子,看了房子后才知道,我表妹之前住他家对面,这个房东以前就认识,看过这套房子,我们觉得中介有意编造假信息抬高价格(实际上是76平方,成交价格是13.2万),于是就和房主直接进行了交易(现已经向房管所签字,且购房款已付清给原房主)。2009年3月10日,我妻子接到了中介的电话,要求我们去交纳中介费用1.5%。我现在有点疑惑,促成这个交易的因素不是中介,而是之前我表妹就看了这个房子,由于中介的虚假信息错使我们又去看了这个房子,而且之后的交易手续都没有中介公司参与,他们要求我们付中介费有没有依帮忙分析一下。不胜感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