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准备入手一套二手房产,由于购买当时房产中介答应我可以少报税减少负担(当时答应我120万的房屋可以报40万),所以我答应下来并与其签订代理合同,并在其营业网点与业主签订一份示范文本合同,后来在我与房东网签之前中介告知不能按照原来和我说好的税费,我当场表示与房东解除合同,在于房东协商之后我们解除合同和签字确认,可是几个月... 展开
今年7月准备入手一套二手房产,由于购买当时房产中介答应我可以少报税减少负担(当时答应我120万的房屋可以报40万),所以我答应下来并与其签订代理合同,并在其营业网点与业主签订一份示范文本合同,后来在我与房东网签之前中介告知不能按照原来和我说好的税费,我当场表示与房东解除合同,在于房东协商之后我们解除合同和签字确认,可是几个月之后中介方面给我发函要求我履行中介合同,并支付佣金,滞纳金,请问我该怎么办?需要什么证据?三方合同已经在我和房东签订示范文本之前被中介收回。我的手里目前只有我和房东签订的示范合同文本(我和房东均已签名认为其无效)还有就是当初中介写给我的费用计算清单,上面列有税费明细。目前中介已经把我告上法院,请问各位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手头证据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当时中介答应能报低价(按照40万计算的各种费用明细)时写的草纸,并且没有签名。现在中介的意思他们居间成功,我必须支付之前代理合同规定的全额佣金,这个在合同里面有写着。这样的话我的官司是不是就输定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