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3年动迁,当时动迁的租赁人是我,户主也是我,我与2013年与她人结婚,正巧动迁,但是动迁组不同意她货币分房,因为她户口迁进不到三年,就作为隐进户口另外补贴她个人24万,后我分得货币分房子拿了一室一厅56.5平方,后在做产证的时候,我把她的名字写上去呀,哎造成了后遗症,现在想离婚,但是她必须要我给她房子的一半,我现在觉得心里很不平衡,不知、该怎么办,到底她可以得到房子的产权一半吗?
你好,我在2013年动迁,当时动迁的租赁人是我,户主也是我,我与2013年与她人结婚,正巧动迁,但是动迁组不同意她货币分房,因为她户口迁进不到三年,就作为隐进户口另外补贴她个人24万,后我分得货币分房子拿了一室一厅56.5平方,后在做产证的时候,我把她的名字写上去呀,哎造成了后遗症,现在想离婚,但是她必须要我给她房子的一半,... 展开
其他答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分他一半主要看你加名属于赠与。属于赠与的,那么就需要分她一半。需要进一步帮助的,可以联系律师。
你好,从你的描述看来是老公房动迁,你是承租人对吧。当初分房的时候你把对方的名字也写入了房产证上,等于你把你名下一半的房产赠予给她了。不过你可以争取房屋的产权,并要求将相应的房款折价给对方,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将当初拿到的24万拆迁款拿出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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