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03年认识,2006年结婚,2009年政府拆迁购的回迁房,当时按照人均50平的政策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我们2003年认识,2006年结婚,2009年政府拆迁购的回迁房,当时按照人均50平的政策,购买了三套房,2013年我因犯罪,妻子提出离婚,由于当时我没自由,无法举证我有房子的证明,且她又故意隐瞒了那我的那套房子,当时法院判决等我恢复了自由后另行主张,2018年2月我恢复了自由,可以到法院起诉吗?以什么理由起诉,恳求律师帮忙...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是可以起诉的。第一,需要根据判决书来看您自由主张权利的期限是否有限制。第二,关于离婚财产,您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拆迁政策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我长期代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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