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提取公积金是如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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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 展开
2018-02-20 18: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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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集体户口是没有户口本的,需要户籍资料提供证明时,可以向单位的户籍管理员借出集体户口卡个人页(也就是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者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然后即可凭此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等各类业务。
天津集体户口提取公积金办理方法:1、需要户籍资料提供证明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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