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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到2014年通知补交以前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这样合理吗?

2008年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到2014年物业通知补交以前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这样合理吗?
ask4108119626|2017-07-05 08: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092988870

专项维修金是必须缴纳的
2017-07-05 08: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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