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三套平房,平房拆迁后按集体房屋合同分配给一套楼房,这时夫妻离婚依旧有2分之一分割权吗?
你好,北京地区三套平房,平房拆迁后按集体房屋合同分配给一套楼房,这时夫妻离婚,双方共同分割房产。2012年男方以全款方式将房屋从单位买入成私人资产,女方放弃权利,并签下字据。(房产证,以及房屋购买收据只有男方一人姓名)。但男方字据遗失,女方否认曾经放弃权利,要求共同分割该房屋。请问,女方有权利分割现房屋吗,依旧有2分之一分割...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有两个问题,1、夫妻离婚时双方是否已经分割房产?如果有,后期可能难以主张再次分割。2、2012年女方放弃的权利具体内容有哪些?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述具体情况,帮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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