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房屋使用权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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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购买的是商品房吗?产权到期后需要补交的费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BR>-------------------------------------------<BR>东莞律师达燕如有不明可以加1242377958或电话咨询。<BR>免费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2017-05-10 13: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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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商品房使用年即是70年。如果使用期过,只要房子不存在安全问题,你一样可以住,政府也不会折。如果不够安全了,当然政府会折了他。如果使用年限范围内其它机构包括政府要征用你的土地,自然会给你相信应赔偿。。一般情况下房子都住不到70年,准有机构或政府要征你的地。除非在农村。
一般是70年,不过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的时候开始算,可能开发商拿到地2年以后才开始开工盖房,房子盖了一年才改好,那当你住进房子的时候,房子其实剩余的年限只剩下67年了,一般都没有正好就是70的
房子一般都是50年或70年的使用权,还早呢,现在就遇到这问题了?物权法没对这个作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字面意思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收回国有,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但物权法为何没规定新的处理方式,说明现在还没有定论.一般可以这样认为:在建筑物设计的使用年限里,**会按现时的地价要求房子所有人再出一笔土地出让金,以使房主继续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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