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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夫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20

您好,我丈夫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2005年我们结婚后,房子的按揭款是双方共同支付的,但还贷存折是丈夫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这套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ask8138867904|2017-02-18 12: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391430061

你好,是的。
2017-02-18 13:01
来自北京市

ask1480626742

您好,房子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取得房产应给予您相应的补偿款
2017-02-18 12:56
来自北京市

ask2061969527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2017-02-18 12:48
来自北京市

ask5543607332

若有证据证明是共同支付的婚后的贷款,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婚后增值为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2017-02-18 12:31
来自北京市

xia208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 展开
2017-02-18 12: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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