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房产确权
我和我前夫于08年底离婚,09年1月接到法院传票,他的合作伙伴把我前夫(第一被告)我以第二被告起诉。说我前夫2年前向他公司借款200万,并将写有我前夫名字的房产进行了保全(有银行按揭),离婚协议已经写明此房产归我所有,现在一审判决属我前夫个人债务,二审还未开庭。请问各位律师:我现在可以起诉到法院确权此房产吗?如维持原判会执行... 展开
其他答案
1、如二审仍维持原判认定该债务系你前夫个人债务,应由你前夫个人偿还;2、离婚协议写明将此房产归你所有对第三人不具有对抗力,如你前夫将属于自己的部分一并无偿赠与你,涉嫌以不法手段逃避债务,法院可执行房产中应属于你前夫的部分;3、如只有一套房产且你对该房产拥有至少一半产权,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拍卖该房屋。
2011-05-16 04: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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