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要求加名字,万一离婚了怎么分
男方婚前购买一房子,购房款由男方父母出资,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加上名字后,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割,是必须分女方一半吗?
其他答案
你好; 《新婚法明确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合同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析;如父母全款购买并指定夫妻一方赠予,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没有明确指出是赠予夫妻一方,便是夫妻两方共有 展开
2017-03-1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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