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 展开
成都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流程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