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离婚判决书03年6月房产各一半,男方不给更名,我就去执行厅要求强制执行,说判决书上没写执行
律师您好:离婚判决书03年6月房产各一半,男方不给更名,我就去执行厅要求强制执行,说判决书上没写执行不了,我又去立案庭起诉要求更名,不给立案,当时没过诉讼有效期。05年7月动迁,08年2月回迁,现正在集体办理房照。请问:1.一本房照分两个合同(男女各一份)男或女单独去办自己那份房照是否给办理?2.我如何能更改成我的名字?3....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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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 展开
2016-09-21 16: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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