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这么个问题,我的房子是回迁房,房主的名字是我,我跟前妻离婚时房
您好,有这么个问题,我的房子是回迁房,房主的名字是我,我跟前妻离婚时房子公证给女儿了,上面写的女儿满十八岁给她过户,,但是我现在又结婚生了个儿子,,房子我打算撤销公正,,,还是我自己的房子,谁也不给,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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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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