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山东老家的两位叔叔要求分家,户口已经迁出的父母分得了一处由他们自己在老家居住时盖的旧房屋(带一个小院),两位叔叔也各分得了一处稍大一点的房屋院落(我家一直留有当时当事各方的签字分单)。因我们离老家较远,我家的房子以前一直由爷爷奶奶住着,我父亲和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后,房子就改由三叔家居住了(他家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招... 展开
1982年山东老家的两位叔叔要求分家,户口已经迁出的父母分得了一处由他们自己在老家居住时盖的旧房屋(带一个小院),两位叔叔也各分得了一处稍大一点的房屋院落(我家一直留有当时当事各方的签字分单)。因我们离老家较远,我家的房子以前一直由爷爷奶奶住着,我父亲和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后,房子就改由三叔家居住了(他家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住了他原来的房子),但我们从没答应把房子赠送给他。后来,因高铁要经过老家的村子,老房需要拆迁,我母亲就在2007年回老家与两位叔叔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两位叔叔可平分我家老房拆迁后还建的两套房子,他们分别付给我家3.5万元现金,并在老屋拆除时付清。可到拆迁老房时,两位叔叔都没有通知我家人回老家,更没有人付钱给我家。而且,拆迁登记时,我家的老房子只登记在三叔一家的名下,他在分得两套还建房后也不肯再给二叔一套了。所以,二叔也很生气,非要我们回家和三叔打官司,现已经法院审理宣布了2007年签订的那份转让协议无效。可现在我们继续起诉,举张三叔与拆迁办签订的拆迁还建协议无效,并要回属于我家的老房拆迁权益时,却遇到了麻烦:法院先以没有此类案件判决先例拖延很久才开庭,然后又在只开过一次庭后就以“双方有意和解”为由裁决中止诉讼,而且这份裁决书一直没有送达我们或代理律师。其实,我家倒是有意调解并有初步方案,可三叔那边根本就没有诚意也不拿出调解方案。现在我家该怎么办?如何做才能继续打赢这场官司?请求各位大律师帮助!不胜感谢!补充一点:我家老房是1969年母亲离开老家之前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后自建的,当地村民的老房在拆迁前都没有办理过土地证和房产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