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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母在2006年买了一套拆迁房,当时因为是亲戚关系就没有去公证,手写了一份付款证明,拿房子的时候物业登记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5年过后了,要办理房产证了,可是卖房一方一直拖着不肯去办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我手里的证据就是一张付款证明和物业的一些相关手续,起诉的话我的胜算有多少?卖方会不会现... 展开
密乘觉海|2016-05-09 11: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明月池馆

这相关法律问题,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处理吧,我估计钱是一定可以拿回来的,房子的话就不能确定能拿回来了,因为起诉你没签署买卖合同时不可能拿回房子的
2016-05-09 12:06
来自北京市

Songyan

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过户给你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 展开
2016-05-09 12: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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