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和丈夫给钱儿子买房付了首付,由于儿子工资低由我们签约父母共同还贷,至今都是我们给钱儿孑还贷
三年前,我和丈夫给钱儿子买房付了首付,由于儿子工资低由我们签约父母共同还贷,至今都是我们给钱儿孑还贷。现在儿子要结婚了,房产证还没办,女方要求办房产写他们俩人的名字。请问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其他答案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写上她的名字,她只能享受婚后房子的增值部分的一半,其实也不过分,毕竟婚后还要一起还放贷,而你儿子是主贷人,房贷这一部分在法律上跟她也没有关系。也就是说,人家婚后还要和你儿子一起还房贷,一旦离婚,她分到的财产只是房子的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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