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需要帮助,关于结婚房产归属的几个问题?
男方女方都是机关事业单位里面的人员。男方现在买了一套房,付了首付,在用公积金还款,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按照现在的意思就是: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男女双方的公积金一起还贷,并要求女方家出大部分的装修费。 请问:根据新婚姻法,按照以上条件结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等到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么?如果离婚,房子是判给男方... 展开
其他答案
和我现在的情况一模一样哎,我是情况中的女方,唯一区别是我是私企打工的职业。其实一开始我也有顾虑,毕竟男方着急在婚前买房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我并不清楚。我要求婚后去公证处公正产权,他倒是爽快地答应了,没有纠结没有为难。不过我自己先伤了心,难受了好多天,还哭了,觉得谈这个伤感情,钱不是好东西,没钱租房的时候也不会担心那么多。后来把我的想法跟我爸妈说了,爸妈都生气,我爸觉得还没结婚就打算离婚,说我不是正经想 展开
2015-07-13 11: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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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题主所说的男方在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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