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新房>新房买卖> 问题详情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归属问题

我是男方,婚前我名下没有房产。结婚几年后,现在决定买新房,我父母为我出资大约房子总价的70%付首付,然后剩下房产总价的30%也是我的名义办贷款,也是本人来还贷款,就是说这套房女方没有出一分钱。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这套房产是属于我个人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解释的详细些,谢谢!
ljjing1018|2015-04-18 11:0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564335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30%的贷款属于夫妻财产,婚后的收入等基本属于夫妻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
2015-04-18 11:58
来自北京市

wandan0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女方还是可以主张剩余的30%分割的,
2015-04-18 11:53
来自北京市

idy430a

70%是你个人的.30%如果能证明是你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也属于你个人的
2015-04-18 11:45
来自北京市

afpjp

最后的30%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5-04-18 11:28
来自北京市

破烂嗓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30%的贷款属于夫妻财产,婚后的收入等基本属于夫妻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
2015-04-18 11:2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