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去年10月份买了一套期房,交房日期是今年7月30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交房,合同上只是提到若没有按期交房,按日利息万分之一进行赔偿,最近去询问,他说15日左右交房但需要交取暖费和物业费以及维修基金,还有电子门,可视对讲机,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有线电视初装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一共一万多元,我觉得不合理现在外面的园区... 展开
你好,我于去年10月份买了一套期房,交房日期是今年7月30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交房,合同上只是提到若没有按期交房,按日利息万分之一进行赔偿,最近去询问,他说15日左右交房但需要交取暖费和物业费以及维修基金,还有电子门,可视对讲机,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有线电视初装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一共一万多元,我觉得不合理现在外面的园区规划什么都没有,也没有物业,这个物业费我不想交,今年冬天我不打算住,取暖费也不想交,另外电子门,可视对讲机,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有线电视初装费还额外收钱,我觉得应该在房价里了,也不应该额外收的;上面这几项我不打算交款,可是不交款开发商就不给钥匙,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急急急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