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二三问
到期未续签继续租住受法律保护吗?
租客询问:去年我在普陀区租了一间房子,今年租期到了,房东没有跟我们续签合同,但是她口头同意我们继续租住房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租客的权益会受法律的保护吗?
律师回答: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续租合同需要重新向中介交手续费吗?
租客询问:之前跟中介租的房,一年到期了准备续租,中介说还要交一个月中介费才能续租,请问专家,这样合理吗,有没有明文规定?
律师回答:如果还是和中介签订租赁合同,建议租客和中介协商中介费,也之前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查看是否有此项说明。租客也可以和房东自行续租租赁合同,无需再通过中介进行续签,双方自愿签字,那么租赁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行续签合同是,租客和房东要注意把新增加的部分问题都在合同中标明。
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在虹口区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
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继续租住需续约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结束语
许多租客和房东在租期满时,感觉之前互相合作愉快,继续租住时只和房东做了口头约定,而不再继续签约。虽然此时合同会自动变成不定期的有效合同,然而租期内租金是否不能涨价、房子其他多添置的物品损毁问题都不在原合同的条约里。因此,租期满时不要怕麻烦,还是续签相应的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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