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住建部派出督小组到南昌市现场监督房地产调控。南昌市政府表示,将立即收回有关房地产新政的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南昌市政府此前发布的《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有些条款与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要求不一致,并通过视频会议与江西省政府进行了会议。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将南昌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加强对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据悉,3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扩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项行业通知,其中《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调整了宅基地供应、购房政策、人才住房支持、住房销售限价定价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9个方面。最初的实施时间从4月20日到2023年12月31日。
该措施明确提出,大南昌都市圈中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临川区,东乡区,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奉新县,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地的户籍居民互相享受当地的户籍购房政策;大南昌都市圈内等地的户籍居民互相享受当地的户籍购房政策;大南昌都市圈内的户籍居民互相享受当地的户籍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