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房租可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减免企业社保,养老金是否受影响?你关心的问题,财政部告诉你答案……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3-21 08:29

[摘要] 为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财政部近期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措施。如何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部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的角度,分类梳理了相关措施,形成了74条问答……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工作补助?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享受哪些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后,职工的养老金待遇会不会受影响?

……

3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对于公众关心的焦点话题,财政部以问答的形式分类梳理了74条常见问题,通过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详细解读,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相关的政策措施。

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不受降费政策影响

为了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方面财政相关措施有何安排?职工在提取额度方面有无变化?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问答中表示,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处理,不作为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财税部门出台了两项举措: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社保方面,当前已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19日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社保助企“免减缓”方面,2月份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23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益。

减免后,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将采取哪些措施?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后,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将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上可控。

该负责人指出,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不会受降费政策影响,是因为截至2019年底,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9.4万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万亿元。

对于社会上普遍关心的养老金发放问题,财政部也会同有关部门做了预案,将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补助力度,强化地方投入责任等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公共交通、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

考虑到住宿、餐饮、旅游、交通等行业受疫情冲击,税费优惠政策也向这些行业做了倾斜。

对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的50%以上。

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

财政部表示,上述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同时,对于个体户、小微企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å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